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度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决议
(2022年12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了财政厅副厅长郎福宽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的报告》,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度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建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2年度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案。